火場求生…濕毛巾摀口鼻,對嗎?專家:錯誤觀念。
苗栗縣發生母子雙亡火警意外,甫退休的消防署前管理組組長林金宏昨在臉書「林金宏的消防天地」指出常見火場錯誤觀念,希望所有人遇上火災都能「活著離開」。
林金宏說,部分民眾所認為的火場逃生不及,應採低姿勢加濕毛巾、濕毛巾摀口鼻、塑膠袋套頭、火災要往上跑、浴室躲藏等,都是過時、錯誤的觀念。
他指出,所謂逃生不及,正確說法應是逃生錯誤,在不該逃的時機還選擇逃;且火災現場不能只強調逃生,所以「火場逃生須知」要改為「火場求生須知」,另外火災時只能往下逃(地下室例外),要不然就是不要逃。
利用毛巾塞門縫躲在房內是避難行為不是逃生,塞門縫應先處理上方門縫,因為煙是往上飄。除了門縫,房間內有無對外窗戶才是關鍵,若無對外窗可排放飄入房內的有毒氣體,就算能用濕毛巾塞門縫,也是九死一生。
當火災發生時最重要的三大步驟:
一、滅火最重時效,能於火源初萌時,立即予以撲滅,即能迅速遏止火災發生或蔓延,此時可利用就近之滅火機、消防栓箱之水瞄,從事滅火。如無法迅速取得這滅火器具,則可利用棉被、窗簾等沾濕來滅火。但如火有擴大蔓延之傾向,則應迅速撤退,至安全之處所。
二、發現火災時,應立即報警,如利用大樓內消防栓箱上之手動報警機,或是電話打“119”報警同時亦可大聲呼喊、敲門、喚醒他人知道火災之發生,而逃離現場。如打“119”報警,切勿心慌,一定要詳細說明火警發生之地址、處所、建築物狀況等,以便適切派遣消防車輛前往救災。
三、當火災發生時,掌握契機,迅速判斷,正確的逃生,保全性命是最佳之道。逃生時,務必保持鎮定,切勿驚慌,以致張惶失措,更勿為攜帶貴重財物,而延誤了逃生的時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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